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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 the latest updates from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中文版 - 食藥闢謠專區 directly as they hap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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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10 days ago
11 days ago
解答: 一、 有關社群媒體Threads謠傳「中聯吹哨者爆料4月檢驗出BaP超標通報主管機關」、「因為5月衛福部要參加世衛大會,要中聯油酯所有人保密,等政府通知」的說法並非事實!二、 食藥署於115年6月30日傍晚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即以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啟動相關調查並採取相關措施,並要求中聯停止製造及販售相關產品。自接獲通報迄今,政府秉持「該查就查、該罰就罰、該公布就公布、該下架就下架」態度,持續說明中聯油脂案處理最新進度,相關資訊皆完整、透明、詳實公開於食藥署「中聯油脂案專區」(https://www.fda.gov.tw/TC/site13712.aspx)。 三、 中央持續與地方政府合作,維護消費者權益,儘速恢復人民生活秩序,並供應安全、健康、充足的油品。 四、 對於有關食品安全的誇張不實言論,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條之1「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等規定。
9 months ago
一、近期網傳「好市多牛肉很多包裝是印韓文,是韓國驗出萊克多巴胺超標後退回美國,最後運送到台灣」、「政府為了抱美國政府大腿,置人民生死不顧」的說法,未具體說明資訊來源或佐證資料,屬欠缺證據之臆測,說明如下: (一)輸入食品應符合我國管理規定: 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均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入查驗,並遵循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包括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如經查驗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在邊境尚未通關者必須退運或銷毀;如已進口者,亦須下架、回收、銷毀。 (二)訂定食品中殘留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維護食品安全: 有關食品中殘留萊克多巴胺之安全性,衛生福利部依食安法第15條第2項之授權,經依國人膳食習慣進行風險評估後,於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訂定萊克多巴胺在牛肌肉之殘留容許量為0.01 ppm;在豬之肌肉、脂(含皮)及其他可食部位為0.01 ppm、肝及腎為0.04 ppm。牛肉等產品所含萊克多巴胺含量符合前述規定,安全無虞。 二、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不實食安資訊,以免觸法: 對於有關食品安全的誇張不實言論,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食安法第46條之1「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等規定。
9 months ago
一、近期網傳「好市牛肉很多包裝是印韓文,是韓國驗出萊克多巴胺超標後退回美國,最後運送到台灣」、「政府為了抱美國政府大腿,置人民生死不顧」的說法,未具體說明資訊來源或佐證資料,屬欠缺證據之臆測,說明如下: (一)輸入食品應符合我國管理規定: 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均應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輸入查驗,並遵循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包括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如經查驗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在邊境尚未通關者必須退運或銷毀;如已進口者,亦須下架、回收、銷毀。 (二)訂定食品中殘留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維護食品安全: 有關食品中殘留萊克多巴胺之安全性,衛生福利部依食安法第15條第2項之授權,經依國人膳食習慣進行風險評估後,於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訂定萊克多巴胺在牛肌肉之殘留容許量為0.01 ppm;在豬之肌肉、脂(含皮)及其他可食部位為0.01 ppm、肝及腎為0.04 ppm。牛肉等產品所含萊克多巴胺含量符合前述規定,安全無虞。 二、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不實食安資訊,以免觸法: 對於有關食品安全的誇張不實言論,應先查證內容是否屬實,切勿隨意散播、轉傳,避免觸犯食安法第46條之1「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等規定。
9 months ago
食藥署於邊境執行食品及相關產品輸入查驗,產品經查驗符合規定才可通關進入國內市場,產品經查驗不符合我國農藥殘留標準者,一律命業者辦理退運或銷毀,不得通關進入國內市場。
almost 2 years ago
解答:媒體刊載「愛喝寶特瓶慘了!研究證實『糖尿病風險增』:降胰島素敏感性」乙文,是否為事實? 查該份報導所引述美國加州理工州立大學研究團隊於「糖尿病」期刊發表之研究,係針對「雙酚A」物質進行人體試驗後之研究成果,該研究透過每日攝食固定濃度之雙酚A後,觀察受試者體內胰島素之反應能力,「並非飲用寶特瓶水之人體攝食暴露風險試驗」。 寶特瓶是「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材質,簡稱PET的音譯簡稱,為常見之食品包裝容器。雙酚A為聚碳酸酯(PC)材質及環氧樹脂塗料內含之成分,所以寶特瓶(PET)材質不會含有雙酚A。 我國已於「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提出雙酚A之管制規定,包括嚴格限制嬰幼兒奶瓶不得使用含雙酚A之材質,並規範PC材質之雙酚A溶出限量為0.6 毫克/每公升以下,如以保守估計,每日攝食PC材質容器裝填之液體2公升,則可能暴露雙酚A之風險最高值約為1.2毫克。而前述糖尿病相關研究人體試驗之劑量為每公斤體重50微克,如受試者為60公斤體重成人,則每日攝食劑量為3000微克(即3毫克)之雙酚A,該人體試驗之劑量,遠高於正常人使用PC材質食品容器具飲水進而暴露雙酚A之濃度。綜上,案內影射愛喝寶特瓶盛裝之飲品,將導致糖尿病風險增加之報導,實有誤導消費者之虞。 我國將持續滾動評估修正相關食品容器具之衛生標準,管制食品容器具中可能間接遷移之污染物質,以保障國人飲食安全。另外,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設有內分泌干擾物質之風險溝通專區,提供雙酚A之相關風險溝通資訊(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3822),亦可提供各界參考。]]>
almost 2 years ago
網傳「茶葉過期還能喝!普洱茶沒有保存期限?」影片,是真的嗎? 片中提及「理論上茶葉其實沒有保存期限」 ,在臺灣販賣的食品,依據《食安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7 款的規定,只要是「包裝食品」就必須標示有效日期,茶葉也是食品的一種,所以即使是普洱茶的茶磚、茶餅,或是任何的包裝茶葉,都涵蓋在《食安法》的規範內,民眾購買有完整包裝的茶葉時,也可以查看相關的標示有沒有確實標出有效日期,如果沒有,就可以向食藥署的 1919 食安專線檢舉。 食藥署提醒,民眾在選購食品時,最好選購包裝完整的產品,並注意食品標示內容,特別是食品有效日期的資訊,避免買到品質不佳的產品。此外需要適當地保存,才能夠在有效期限內維持食品的品質,避免因保存不當而使食物變質。]]>
10 months ago
近期網傳「我國超市販售中國馬鈴薯」的說法,說明如下:1.馬鈴薯歸屬貨品分類號列「0701.90.00.00-3馬鈴薯(種薯除外),生鮮或冷藏」,其輸入規定為B01、 F01及MW0。其中,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公告,輸入規定「MW0」係指大陸物品禁止輸入,故中國馬鈴薯不 得輸入我國。2.倘輸入馬鈴薯有申報不實之情形,除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4款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 300萬元以下罰鍰外,虛報致逃避管制者,亦涉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關緝私條例、 懲治走私條例等規定。3.另市售食品產地標示不實,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倘經查獲屬實,依同法第45條可 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
11 months ago
解答: 近期網傳「嬰幼兒奶粉一半以上是糖,因為很甜可能導致過動」,此說法並非事實。 1.依據台大醫院健康電子報資料,一般足月產母親的成熟母乳,每100毫升可提供乳糖6.7-7.8克。經查衛福部查驗登記許可在案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依產品標示之使用方法及用量,經沖泡後,每100毫升之糖含量,與前述母乳可提供乳糖含量6.7-7.8克,並無明顯差異。 2.嬰幼兒配方食品皆須依據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製造與管理,成分含量受到嚴格規範與監督,不會出現一半是糖的情形。 3.目前經衛福部查驗登記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共128項,每個產品皆符合嬰兒成長發育所需之營養需求,且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標示皆應標示糖含量,家長可多元比較選擇,相關資訊可於「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http://consumer.fda.gov.tw/首頁>整合查詢服務>食品>核可資料查詢)查詢。衛福部食藥署支持以母乳哺育為優先,不論母乳或嬰兒配方食品,只要是符合媽媽和寶寶的狀況,都是好的選擇。當無法餵哺母乳時,建議諮詢醫師、營養師或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員意見,就嬰兒自身狀況來選擇合適的嬰兒配方食品並以正確的食用方法。 4.食藥署提醒,沒有根據的傳言,應該抱持小心謹慎的態度,不要隨便輕易相信,並避免再轉傳親朋好友。 ]]>
11 months ago
解答: 近期網傳「嬰幼兒奶粉一半以上是糖,因為很甜可能導致過動」,此說法並非事實。 依據台大醫院健康電子報資料,一般足月產母親的成熟母乳,每100毫升可提供乳糖6.7-7.8克。經查衛福部查驗登記許可在案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依產品標示之使用方法及用量,經沖泡後,每100毫升之糖含量,與前述母乳可提供乳糖含量6.7-7.8克,並無明顯差異。 嬰幼兒配方食品皆須依據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製造與管理,成分含量受到嚴格規範與監督,不會出現一半是糖的情形。 目前經衛福部查驗登記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共128項,每個產品皆符合嬰兒成長發育所需之營養需求,且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標示皆應標示糖含量,家長可多元比較選擇,相關資訊可於「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http://consumer.fda.gov.tw/首頁>整合查詢服務>食品>核可資料查詢)查詢。衛福部食藥署鼓勵以母乳哺育為優先,當無法餵哺母乳時,建議諮詢醫師、營養師或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員意見,就嬰兒自身狀況來選擇合適的嬰兒配方食品並以正確的食用方法。 4. 食藥署提醒,沒有根據的傳言,應該抱持小心謹慎的態度,不要隨便輕易相信,並避免再轉傳親朋好友。 ]]>
11 months ago
解答: 近期網傳「嬰幼兒奶粉一半以上是糖,因為很甜可能導致過動」,此說法並非事實。 1.依據台大醫院健康電子報資料,一般足月產母親的成熟母乳,每100毫升可提供乳糖6.7-7.8克。經查衛福部查驗登記許可在案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依產品標示之使用方法及用量,經沖泡後,每100毫升之糖含量,與前述母乳可提供乳糖含量6.7-7.8克,並無明顯差異。 2.嬰幼兒配方食品皆須依據食品安全相關法規製造與管理,成分含量受到嚴格規範與監督,不會出現一半是糖的情形。 3.目前經衛福部查驗登記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共128項,每個產品皆符合嬰兒成長發育所需之營養需求,且依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規定,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營養標示皆應標示糖含量,家長可多元比較選擇,相關資訊可於「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http://consumer.fda.gov.tw/首頁>整合查詢服務>食品>核可資料查詢)查詢。衛福部食藥署支持以母乳哺育為優先,不論母乳或嬰兒配方食品,只要是符合媽媽和寶寶的狀況,都是好的選擇。當無法餵哺母乳時,建議諮詢醫師、營養師或醫護人員等專業人員意見,就嬰兒自身狀況來選擇合適的嬰兒配方食品並以正確的食用方法。 4.食藥署提醒,沒有根據的傳言,應該抱持小心謹慎的態度,不要隨便輕易相信,並避免再轉傳親朋好友。 ]]>
over 1 year ago
1. 許多家庭都會常備醫藥箱,存放各式常用藥品,而過期與打算丟棄的藥品,又該如何妥善地處理? 2. 家中廢棄藥品,不可直接倒入水槽或沖入馬桶,隨意丟棄不僅會造成河川土壤汙染,間接影響人體健康。 3. 藥品欲丟棄時,除了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要拿回醫院或藥局回收之外,一般居家藥品可透過以下步驟來進行廢棄處理: (1) 藥水分為3步驟: a. 放: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貓砂、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 b.倒: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 c...
over 1 year ago
朋友說「植物肉也是肉」,是真的嗎? 植物肉是用植物性原料加工製作的仿真肉品,為蔬食者提供多一選擇。植物肉可作為取代豆魚蛋肉的低脂或中脂蛋白質類,富含膳食纖維。有些產品也會添加維生素和礦物質,特別是素食者難以攝取的維生素B12和鐵,增強其營養價值。 植物肉產品在臺灣經歷三代演進:第一代為乾式擠壓技術,產品水分低且需二次加工;第二代為濕式擠壓,水分高且可直接調理;第三代則使用低剪切多維素技術,質地更接近真肉。 食藥署提醒,植物肉若宣稱素食,則須在產品外包裝上依照素食食品種類,顯著標示全素或純素(不含奶蛋、五辛)、蛋素(全素或純素及蛋製品)、奶素(全素或純素與奶製品)、奶蛋素(全素或純素及奶蛋製品)、植物五辛素(五辛或可含奶蛋製品),協助消費者在選擇新型態的植物肉產品時能安心無虞,並找到符合自身需求的產品。]]>